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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日本行蹤不明的高齡老人,越追越多,日本厚生勞動省已經決定,即日起,要領取養老金的老人,必須向厚生勞動省檢送確認存活的書面資料,如果無法確認老人還活著,就不能支付養老金。

日本共同社報導,厚生勞動省規定,養老金發放機構,必須向老人寄送「現況申報書」,如果發現有疑的,社工人員必須進行訪視,若社工無法見到本人,則將停止支付養老金;而如果發現老人死亡,家屬卻繼續領取養老金的話,將追究法律責任。


以下文章來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13/1/2b1g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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