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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保單,可以讓父母、孩子、孫子3代都領到錢,而且被保險人活愈久、領得愈多。不過,這種保單暗藏玄機,投保時要把握4個原則才划算。

台灣人壽駐會董事林文英送給4個寶貝金孫的第1份禮物,是一張可以「領3代」的保單,領到孫子做阿公時,還可以繼續領錢。「每年孫子領錢時,他就會記得我這個阿公, 這是最珍貴, 也是最具紀念性的禮物。」

這張可以領3代的保單,有3種領錢方法:當被保險人活著的時候,受益人每年領錢領一輩子;被保險人若不幸全殘,受益人可以領殘廢保險金,但領了殘廢保險金後,保單就失效;若被保險人身故,受益人可以領身故保險金。簡單來說,就是一種不管被保險人活著、全殘或身故,受益人都可以領錢的終身壽險,又稱
「生死合險」或「終身還本儲蓄險」。

然而看似領錢領不完的終身還本儲蓄險,其實暗藏玄機。大誠保險經紀人公司業務副總施純偉與台灣人壽業務發展部副理黃文鴻,歸納出買這種保單一定要把握的4個投保原則。

原則1 三角關係寫清楚

壽險是以被保險人的生命狀態做為給付條件,因此投保後不能變更「被保險人」,但是「要保人」與「受益人」仍可換人。通常這種領3代的保單,是由父母當「要保人」,負責繳保費,兒女是「被保險人」,父母自己當「受益人」,每年領生存還本金; 當父母過世, 換兒女改當「要保人」與「受益人」(兒女本身仍是「被保險人」),繼續領生存還本金;兒女過世後,由孫子領身故保險金。


本文引用自: http://tw.news.yahoo.com/marticle/url/d/a/100808/82/2aqq9.html?type=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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